寄件、取貨流程流程
寄貨規範
規範
說明
尺寸
商品外包裝長+寬+高≦ 45*30*30公分;單邊長≦45公分、其他兩邊≦30公分
重量
重量≦10公斤
包裝
1.自備包材:包裝完整、上/下方平整且服務單可完整平貼(服務單尺寸為26*14公分)
2.門市販售專用包材:交貨便寄件紙箱及交貨便寄件專用袋
2.門市販售專用包材:交貨便寄件紙箱及交貨便寄件專用袋
包裝
.1.商品須有外包裝、不可裸露、不可捆包,不透明包裝、無包裝者及包裝不完整商品不予收。
2.易碎品請勿交寄。商品封口處需黏緊。
3.標籤須黏貼在外包裝最大面積的左上角處。
2.易碎品請勿交寄。商品封口處需黏緊。
3.標籤須黏貼在外包裝最大面積的左上角處。
商品標籤格式說明
廠商需透過廠商管理後台列印標籤,並將標籤貼平在外包裝上左上角處!
注意:廠商開始使用7-ELEVEN店取服務前,請務必郵寄標籤至大智通物流中心,測試標籤是否符合刷讀標準,測標未通過前無法建立訂單。
禁運商品
- 1.現金、票據、股票等有價證券或珠寶、古董、藝術品、貴金屬等貴重物。
- 2.信用卡、提款卡、標單或類似物品。
- 3.遺骨、牌位、佛像等。
- 4.動、植物類。
- 5.證件類:諸如准考證、護照、機票類等。
- 6.不能再複製之圖、稿、卡帶、磁碟或其他同性質之物品等。
- 7.煙火、油品、瓦斯瓶、稀釋劑等易燃、揮發、腐蝕性物品。
- 8.有毒性物品、氣體、易爆炸、放射性物品、汽機車蓄電池(電瓶)。
- 9.具危險性、危害人體、環境或有違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等之物品。
- 10.其他經運送人認定無法受理之物品。
- 11.低溫需冷藏、冷凍之生鮮商品。
- 12.易碎品,例如玻璃製品、線香、瓷器、玉器、瓷磚等。
- 13.化學藥品、液體。
- 14.. 精密儀器:3C 產品、特殊功能之儀器、GPS 等。
退貨便服務流程
寄件須知及未取件處理流程
寄件須知
- 1.廠商需將商品在週一至週六09:00~14:00期間(超過14:01後不收貨)送至大智通物流中心,大智通物流中心收貨後,該筆商品即可在明天(隔日)送交於消費者指定的超商門市取貨。
- 2.建立訂單後,需於隔天09:00~14:00間將商品配送達物流中心,提早到貨或延後到貨,物流中心將不收貨。
- 3.寄件至物流中心時,禁止使用自用客、轎車及步行進入廠區送貨,警衛室也不提供收貨服務,須以3.5T以上型式的貨車運送物品,不符合的運送車輛及送貨方式物流中心將一律拒收。
- 4.商品一經物流司機運送恕無法進行取消寄件作業,寄件人亦無法於配送過程中申請變更取件店舖、取件人姓名、訂單金額。
- 5.為確保取件人權益,取件人姓名請務必輸入真實姓名;純取貨者須提供本人證件驗證取件人姓名。
- 6.取貨付款 門市代收金額上限為20,000元。
- 7.理賠事宜:理賠判賠是依照商品訂單金額,取貨付款遺失理賠上限為新台幣20,000元、取貨不付款賠償上限為新台幣4,000元(賣家需自付手續費24元)。
- 8.若發生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配送延遲或中斷,將不補償運費。
未取件之處理程序
- 1.商品到店7日買家未取,店員開始辦理退貨,退貨日生效1-3日內,商品隨到店車退回物流中心處理。
- 2.物流中心作業人員,依廠商設定日退貨週退的方式處理退貨,退至廠商約8-14天。